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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证券行业事件点评:证监会出台新规优化基金费率模式

admin2023-12-11 10:30 99人已围观 下载完整内容

简介事件:12月8日,为进一步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

事件:

12月8日,为进一步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

12月8日,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私募办法》内容主要包括:进一步丰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合伙人的禁止性行为要求;对投资运作环节提出底线要求,重点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利益冲突;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细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等从事私募基金活动的禁止性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

点评:

公募降费第二阶段改革正式启动。7月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为避免费率“陡升陡降”,本次费率改革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7月7日以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动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取得显著成效。随着第一阶段“管理费用”改革完成,第二阶段“交易费用”改革启动,12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规定》中明确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其中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不得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费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其他类型基金产品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的两倍。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本次调整,一是对基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设置限制,有利于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减少对外支付的研究服务费用,间接减轻基金投资者的费用成本;二是参考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设置股票基金交易佣金费率上限,有利于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减少基金投资者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度。

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规定》中明确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一是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二是明确券商交易模式和租用交易单元模式并存情形下交易佣金分配比例要求。本次调整,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意味着规模超过10亿元的基金公司对证券公司的佣金分仓从过往的上限30%下降到15%,有利于减轻基金公司费用成本,但不利于证券公司特别是研究服务的收入。以往证券公司卖方研究服务收入以基金佣金分仓收入为主,本次调整后将进一步降低券商的基金佣金分仓收入,迫使券商研究服务向更多元化的创收方向改革。

提升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私募办法》中明确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维持原《私募办法》对于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本次调整,主要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上调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门槛,有利于筛选出资金实力更强的投资者参与股权基金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同时可以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更加专注于长期投资回报和自身风险管理,发挥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规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私募办法》中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细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要求,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安排,并在长期资金、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战略指导,本次调整,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维护初创期企业的资金稳定性,引导资本流向实体经济,提高创投基金回报率。

投资策略:本次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公募基金方面通过降低交易佣金率向市场投资者让利,有利于活跃资本市场;在私募基金方面提升股权投资基金门槛和明确创投基金投资期,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本次改革是活跃资本市场系列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重要一环,有望提升市场活跃度。建议重点关注头部券商如中信证券(600030),广发证券(000776),华泰证券(601688),国泰君安(601211),海通证券(600837)等。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及利率波动风险;股基成交额大幅萎缩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降;市场大幅波动导致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大;资本市场改革进展不及预期;公司治理机制变动风险;信用违约风险;行业监管趋严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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