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财通证券:保险Ⅱ: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迎常态化经营,个人养老金有望快速增长

admin2023-05-28 17:32 90人已围观 下载完整内容

简介事件:5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如下:险企扩容:明确险企经营门槛,

事件:5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如下:

险企扩容:明确险企经营门槛,由试点转为常态化经营

1)《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要求的险企即可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上年度末①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的75%;②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75%;③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④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关于所有者权益的要求。

2)新标准下,具备专属养老保险经营资质或扩大至约30家。根据13个精算师公众号统计,以2022年末数据看,在不考虑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的要求下,共有28家人身险公司符合监管要求(此前仅6家试点),但养老险公司或由全部可参与缩减至人保养老、长江养老、太平养老和恒安标准养老四家。

产品扩容: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回归常态化监管。根据《征求意见稿》,专属商业养老险自2023年7月1日起,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此前规定需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回归常态化监管,预计下半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数量将大幅扩容,产品多样性有望增强。

渠道扩容:银保渠道、专业中介渠道、自营平台均可销售,未来险企布局将更为多元

当前主要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官网与银保渠道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拓客仍较为被动。《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银行、中介机构,或者通过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中介机构的自营平台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我们判断,渠道拓宽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销售模式将更为多元、主动。

演示利率下调:从高、中、低档变为高、低两档,且最高不超过5%,但仍高于分红、万能险

1)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按照高、低两档收益率假设进行利益演示(此前为三档),且对于较高/较低保证利率的投资组合,高档收益率假设分别不高于4%/5%,而低档收益率假设不得高于保证利率与1%的高者。

2)考虑到当前分红险最高红利利益演示不得高于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万能险最高演示利率不得超过4%,我们判断,对消费者而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收益率优势依然非常明显。且从22年产品表现来看,14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28个账户结算利率全部超过4%,在居民风险偏好降低且储蓄意愿高企背景下,收益率优势显著。

投资建议: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此前两年的试点经验、及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发展需求,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优化,险企、产品、渠道三方同步扩容,从而提升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在大资管、大养老市场的竞争力。我们认为,相较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保险产品具备保本刚兑属性、可通过流动性溢价实现有竞争力的收益率、独有的保障与服务属性,更为契合养老需求,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相较于其他保险产品仍具备收益率优势,有望为险企带来可观的业务增量。并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覆盖面,进一步挖掘客户外溢的养老储蓄需求。

短期来看,在3.5%预定利率下调背景下,部分险企或会借助个人养老金政策机遇进行拓客蓄客,为明年业务蓄力。比如,平安可能跟进友邦,通过代理人渠道推动个人养老金产品。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趋严;长端利率超预期下行,利差损风险加剧;权益市场波动导致结算利率下降,产品吸引力降低。

  • 微信公众号

下载完整内容

文章评论


评论0

    站点信息

    • 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